北京:精神病患住院治疗期间猝死 父母索赔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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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住院治疗时死亡,其父母以发生医疗事故为由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近60万元。近日,怀柔法院判决医院支付5.5万余元。
去年6月,田女士儿子因患精神疾病到怀柔一家医院住院治疗,两天后医务人员发现病人突发状况,虽然实施抢救,但病人仍因抢救无效死亡。
田女士称,其子住院仅两天就突然死亡,是医院的过失所致。
院方在庭审中辩称,田女士的儿子因精神分裂症于去年6月26日入院治疗,6月28日凌晨4时40分左右,该院医务人员发现他的情况不好,随即实施抢救。病人的死亡系心脏性猝死,是由其自身疾病造成,医院对其实施的精神病治疗符合医疗规范,不存在过失,故不同意赔偿。
庭审中,专业机构做出鉴定,院方在对患者的诊治过程中对精神科特级护理的患者护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患者致死性的病情变化。同时,由于未做尸检,患者猝死的确切原因不能确定。医院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并负次要责任。
田女士向法庭表示,自己无工作亦无收入来源,全靠其子从事街道保洁工作赚钱为生。法院审理后综合考虑,认为死者虽患有精神病,但并未丧失劳动能力,田女士夫妻系死者生前扶养对象,故判决医院赔偿5.5万余元。 (记者朱燕 通讯员李承曦)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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