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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缺乏证据索赔陷入被动 美容投诉遭遇鉴定取证难

发布时间:2008-12-17 11:45:00

  “速效去斑”、“快速美白”、“10天还你青春”……这些颇具诱惑力的字眼吸引了一批爱美人士。

  然而,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美丽陷阱”随处可见。某些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的心理,不惜一切手段设下陷阱,让爱美人士深受其害,想要维权却难以如愿。

  补水“补”出红疹

  前不久,在一家公司工作的刘梅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苏州路上一家装修豪华的美容连锁机构,打算做面部美容护理。经工作人员推荐,她购买了一套价值2480元的面部美容产品。

  第一次使用后,刘梅感觉脸部十分干燥难受,便询问美容师。对方称她使用的是店里补水效果最好的产品,多用几次就好了。

  在这家美容院第二次使用补水产品后,刘梅面部出现了零星红疹,她再次询问美容师,对方说“没有问题”,只是因为皮肤对产品里的营养无法一下子吸收,适应一段时间就好了。当第三次使用完这一产品后,刘梅整个面部出现红疹,并伴有剧烈的烧痛感。随后几天,红疹开始发黑、脱皮。刘梅找美容院经理协商退还全部美容费用,但对方不同意退款,承诺给她再做一次面部调试,并保证如果不恢复,就全额退款。

  刘梅无奈之下只得再做一次面部调试,但做完后皮肤仍然没有好转,而且肤色越发难看。于是,她立即到医院就诊。经诊断,刘梅的脸部皮肤因多次过敏已引起皮炎,需要立即治疗。

  无独有偶。不久前,乌鲁木齐市的冯女士也因使用某品牌连锁美容院的美容霜导致面部出现红肿、瘙痒等症状。后经质监部门检测,该美容霜汞含量严重超标。

  美容投诉居高不下

  今年以来,因美容化妆品服务引发的消费者投诉居高不下。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2315投诉申诉举报中心了解到,仅今年1月至11月,该中心就接到此类投诉751起。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美容美发协会等部门透露,近10年来,全国发生的各类美容毁容案件高达20多万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对全区美容化妆品消费市场的调查结果显示,美容投诉涉及多个方面:无照经营;在没有医疗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医疗美容业务及“中医推拿”、“中医按摩”等服务;美容产品价格昂贵却物非所值;虚假夸大美容产品的功效,炒作概念;制定不平等格式条款等。

  举证难调解难度大

  记者查阅投诉案例发现,一些美容机构向消费者口头承诺某项服务或达到某种效果后,一旦出现问题则以消费者的个体差异等为由诱使消费者继续接受服务,使消费者身陷美容陷阱无法自拔。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又往往因缺乏索赔证据而陷入被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2315投诉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缺少一个对美容损害进行科学鉴定的专业机构,加上消费者难以举证,导致工商部门很难替消费者维权。正因为美容化妆品投诉面临鉴定难、取证难等问题,在调解过程中,商家往往以拖延、推诿等方式为消费者维权设置障碍。在目前受理的投诉中,虽然有一部分消费者能够提供在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在调解时可作参考借鉴,但有些诊断证明上的字眼意思模糊,无法作为直接证据使用,造成双方争议较大,无法达成协议,甚至调解无效。

  调查札记

  在采访中,乌市新市区法院办理此类案件的法官告诉记者,消费者在处理美容维权纠纷时应着眼于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证据收集:

  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物凭证、服务单票据;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检验鉴定结论等;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等。

  针对美容纠纷中存在的问题,专业人士建议,应设立一个专门的美容损害鉴定机构,同时建立一套全面、科学的鉴定标准和制度,使工商部门在调解此类案件时能够依据权威的鉴定结论,依法调解。此外,消费者也应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法制网记者 潘从武 法制网通讯员 陈铁军 李英姿)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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