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司法局开展司法鉴定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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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援助主要是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因经济困难交不起鉴定费用而无法进入诉讼程序,或在诉讼中举证困难的问题,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
为了解决弱势群体举证难的问题,南京市司法局下发《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援助工作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6月份起,将司法鉴定援助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南京市司法鉴定援助的范围是:市、区(县)两级法律援助中新批准的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的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毒物鉴定、亲子鉴定、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等。在援助的流程上,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统一审批后,由司法鉴定管理部门指派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轮流办理司法鉴定援助事务。
来源:中国司法鉴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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