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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麻痹大意打错针 患者家属向医院索赔

发布时间:2009-01-20 07:34:00

    近年来,一些医院与病人、病人家属之间的纠纷越来越突出,医疗纠纷投诉逐年呈较大幅度的增长。近日,滕州市大坞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麻痹大意而发生的医患纠纷。
    2009年1月9日,大坞镇某村村民刘某的孙子刘甲(一岁半),因感冒咳嗽在滕州市某医院门诊诊断治疗,到 1月12日(治疗的最后一天)应该打两瓶注射液,下午2点左右,当刘甲的两瓶注射液快打完了的时候,刘甲的爸爸通知护士换针,当时作为实习护士的王某误把别的患儿(大概五个月)的吊瓶药物给刘甲换上了,在巡视病房的时候,才发现打错了。王某指着药瓶对刘甲的爸爸说:“那个小孩也是咳嗽、喘,药物18毫克的氨茶碱和30毫克的葡萄糖对你的小孩没有害处,等打完之后就把针拔掉了,后观察一会患儿没有异样,你们就可以回家了。”事后刘某反映患儿回家后,又继续咳嗽、脸红、呕吐等现象,遂要求医院进行处理。医院在进行了两天的观察后发现并无异常,而且患儿已经康复,遂通知其可以回家了。但是患儿家属不依不饶,召集家人在医院吵闹,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秩序。无奈之下,医院负责人来到大坞司法所,请求帮助调处此事。
    大坞司法所接到此案后,通知刘某到大坞司法所接受调解,耐心细致地听取了刘某的想法。原来刘某一家是担心此事会不会对孩子以后的健康留下隐患,现在孩子还小,什么也不会说,虽然现在未见什么明显异常症状,但是并不代表错打的吊瓶对孩子没有什么影响。针对刘某的疑问以及对此事的态度,大坞司法所干警征求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制定了相关方案,让刘某带着孩子去权威医疗机构做鉴定,经鉴定,王某给刘甲错打的吊瓶对人体并无伤害。医院负责人对此事给刘某一家带来的不安也表示歉意,愿意拿出一万元作为补偿。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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