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第三方介入解决医疗纠纷的调解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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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天津频道 2月1日,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它将作为第三方介入解决医疗纠纷,引导医患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解决纠纷。
根据天津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天津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机制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机制,探索医疗纠纷处置的长效机构。
办法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索赔金额未超过1万元的,可由医疗机构与患者协商解决,超过1万元的,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医疗纠纷应当自受理调解开始之日起1个月内调结,双方当事人都可以聘请律师参加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隶属于天津市司法局,由8名具有临床医学、药学和法学等方面资质的人员组成。在医患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后,委员会负责调解医疗纠纷,防止医疗纠纷激化,引导当事人公平解决纠纷,同时向医疗机构提出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见、建议。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相关工作经费和补贴费用将由天津市财政予以保障...详细>>
近年来,随着天津医疗组织规模的扩展、就医患者的增多,天津市医疗纠纷呈现上升趋势。2007年,天津市二级以上医院共发生医疗纠纷1150起,涉及赔偿金额2572万元。由于医患双方当事人缺乏沟通和信任,部分患者采取过激行为,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此间专业人士认为,通过非行政、非诉讼的解决方式调解医疗纠纷,有利于增强纠纷调处的公信力,拓宽医疗纠纷的解决渠道,缩短调处时间,方便群众...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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