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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贯彻落实《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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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仑新闻网讯  2月5日下午,区政府召开贯彻落实《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工作会议。副区长丁素贞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医疗纠纷事件日益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医疗纠纷数量呈现迅猛上升的势头,如何加强医疗纠纷的预防处置,公正、合理、及时、有序的解决医患矛盾,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2007年12月12日,宁波市人民政府颁发了第153号政府令《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

  丁素贞在会上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正确认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医疗纠纷的预防和控制。二是要完善体制机制,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政府令顺利实施。要尽快建立重大医疗纠纷跨部门协调解决机制,形成各部门处置医疗纠纷的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治安。要抓紧落实措施、建立机制,尽快运转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要进一步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实施,建立健全理赔处理机制和理赔处理机构。要加强政法协作,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引入司法服务。三是全面加强医院管理,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为全面建设“和谐北仑”添砖加瓦。

 

来源:北仓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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