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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徐汇启动医疗纠纷诉前调解 打官司告别“持久战”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记者昨天从徐汇区法院获悉,该院目前已在全市率先建立医疗纠纷诉前调解机制,一旦有当事人为医疗纠纷起诉至法院,法院先不立案,征得双方同意后委托人民调解。一方如果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院垫付鉴定费,直接到鉴定机构作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由当事人决定这场官司是否继续打下去。这样一场医疗纠纷前后所花的时间,相对于普通诉讼程序来说,缩短至少一半。

  在本市区县级法院中,徐汇区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数年来一直位列首位,这是因为徐汇辖区内拥有数量最多的三级甲等医院,共有9家,另外还包括各类的专科医院。这么多的医院产生的医疗纠纷数自然全部由徐汇区法院承担审理。

  法院民一庭庭长卢嘉献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往,这类案件受理后,依照法律程序审理周期比较长,一年以上占了相当多的比例,这主要是许多当事人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不服一次鉴定的,还要再次鉴定;鉴定出来后如

  果构成医疗事故的,还要做三期鉴定(即对误工、营养和护理的期限鉴定)。”卢嘉献说:“如果遇到患者对医院病史记载有异议的,还要做文字司法鉴定,审理时间更长。”

  审理周期太长了,老百姓和医院都抱怨,法官总是为这类案件牵挂着,也想提高工作效率。法院启动新模式,实现了“三赢”。

  “当事人为医疗纠纷打官司到法院,法院先不立案,而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委托人民调解,向双方当事人发出诉前调解告知书、征询意见表,告知诉前调解的权利义务及相应的法律效果。”卢嘉献说,“争议不大的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化解了;医疗确实有瑕疵,但双方能够‘好商量’的,医院作出适当补偿后,当事人也就不再追究了。”

  不过,大部分医疗纠纷一时难以调解成功,怎么办?通过人民调解委托医学会鉴定,医疗费由医院垫付。医院为了早日还自己清白,愿意垫付这笔钱。对原告一方来说,他们打这场官司的成本很低,几乎是“零支出”。

 

来源: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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