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拿回扣:发现难 处理更难 应建立惩戒机制(二)_中国医患纠纷网--江苏建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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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拿回扣:发现难 处理更难 应建立惩戒机制(二)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体制不顺和自制能力差是腐败发生的关键

  “医疗系统所掌握的毕竟不是典型的公共权力,因此,相对于其他公共权力部门,腐败之风在医疗系统刮起时间较晚,但来势十分凶猛。”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狄小华说。他认为,产生这种现象有患者和供应商的原因,但医疗体制不顺和医院自制能力差是关键。

  对于患者来说,送红包给医生似乎成为一种“习惯”。据一位医生介绍,患者送红包主要发生在住院治疗,特别是开刀、用麻醉药等环节,患者为了降低开刀时的风险,总希望能请经验丰富的医生主刀,在医院没有公开让病人选医生的情况下,患者与医生私下交易也就不可避免。送红包行贿之风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患者家属在开刀前主动行贿,但多数医生拒收;第二阶段是开刀前不收,但有的开刀后不再拒绝患者家属的答谢;第三阶段越来越多的人送,越来越多的人收,收红包成了医院内部的潜规则。普遍的收红包又让患者觉得不送不放心,而普遍的送红包又让更多的医生难抵诱惑。于是送与收,要与送愈演愈烈,越来越普遍。

  对于药材、医疗器材、耗材供应商来说,医院始终是最大的用户,而医院对药品、医疗器材、耗材的选择和使用量又主要取决于医生,于是精明的供应商们将推销的重点放到了科室主要医生身上。起初只是送些挂历、电话卡、购物券等小礼品,接着根据实际使用量拿回扣,后来又发展到赞助出国考察、出席研讨会、支付会诊费等。供销商一点一点地摧毁医务工作者思想道德防线,并最终俘获他们,让他们心甘情愿地为自己发财致富出力。如,某医院医生姜某透露,医院药房里的药品70%有回扣,其中抗生素类的药品回扣率较高,如“忆复新”回扣每支2.5元,“布复读”回扣每支7元,“特福猛”回扣每支高达15元等,这些回扣率都在15%以上,结果医生为了获取高额利益,几元钱就能看好的感冒,病人要花成百上千元才治好。而有的医生却每月拿着少则几百元,多则近万元的回扣钱。

  “不管是患者还是供应商,他们都不会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钱送给别人,腐败的发生与我们的医疗体制与医院管理有很大的关系。”狄小华说。

  调查报告认为,当前的医疗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医疗投入不足,以药养医现象严重”。长期以来,政府对国有医院的投入比重逐年下降,医院要维持生存,国家允许医疗单位以赚取药品批零差价来增加医院的支出补偿,医疗单位中普遍实施的是“以药养医”体制,药品利润一般占到医院收入的50%,基层医院甚至达到80%。医院为了增加创收,往往与科室订立综合目标责任书,按照各科室全年完成医疗业务收入的比例进行年终奖励,而对医生的医德建设和评价却少有过问。医院各科室为了增加医疗收入,获得较高的年终奖励,纷纷对病人进行过度检查和不正当治疗,如某医院院长与医院近30个科室、部门签订综合目标责任书,以完成医疗业务收入比例高低决定院部一次性奖励标准。结果2004年该院检验科全年完成医疗业务收入396万元,院部一次性奖励高达7.92万元,而泌尿科全年完成门急诊2870次,出院24人次,全年完成医疗业务收入11.2万元,仅得到院部一次性奖励2800元。这种逐利性分配激励机制,必然催生医生利用医疗关系进行腐败。

  而医院的自制能力或管理能力差则集中表现为:药品器械采购决定权和使用权没分开和采购接受赞助缺乏严格的规范。

  调查中,有些医院没有药品器械采购组和药事委员会等组织,有的即使有类似组织,也因缺乏规范的采购程序,而没有发挥应有的约束和监管作用。医院或者科室事先就和有关单位做好“回扣”洽商,其他参加招标人只不过是“陪衬者”,导致招标不过是走过场而已。如,某医院临床检验科试剂小组采购流程如下:首先由需要购买设备的具体工作片(注:检验科分免疫片、生化片和血液片三个片)工作人员向科领导口头提出采购申请———试剂小组讨论(主要是检验科科主任、片主任和一个秘书组成)———召开各厂家开竞聘会———后者选送试剂样品并被编上号———检验科生化片对选送样品做鉴定———取前三名,并和前三名商谈一个最低价确定厂家———提出一个倾向性意见并将采购报告书面形式上报医院设备处———设备处签合同,提货等。由本科室的试剂小组进行评估招标,这明显不符合招标程序规定。

  采购接受赞助,这种赞助是商品采购行为的从行为,商品采购是主关系,赞助关系是从关系,后者是为了达成前者而设立。它是主行为达成的附属条件,因而具有诱惑性,可以形成竞争优势,有可能成为排挤竞争对手的一种促销手段。采购过程中接受赞助会给正常的商业经营带来负担和混乱,而且会扭曲本应建立在商品质量、价格和服务等因素之上的效率竞争,因而是一种变相贿赂行为。目前,我国对于采购中的赞助行为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进行规制。赞助来源、实物还是现金赞助都有待法律作出明文规定,对变相贿赂要进行严厉打击,以防止赞助变成贿赂的又一个新形式。
 
   
来源:检察日报
中国医疗纠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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