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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新医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昨天,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厅获悉,2009年陕西省医政工作要以县(区)为单位,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科学修订县(区)区域卫生规划。从今年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要实行计划管理,并实行公开竞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核定后的区域卫生规划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凡需新增医疗机构的,要严格按照规划审批;从今年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要实行计划管理,凡需当年新增的医疗机构要按管理权限在年初按计划上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并实行公开竞争,增加机构审批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继续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做好医疗机构建档和年度校验工作。逐步探索和建立医疗机构准入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由被动管理向规范管理转变。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完善建档内容,提高建档质量,坚持年度校验,清理不合格医疗机构。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信息化建设,定期更换信息内容。(记者张毅伟) 
 
 
来源: 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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