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探索医疗纠纷处置新模式全面推广宁波经验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2月24日从浙江省召开的2009年全省医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宁波的医疗纠纷处置新模式。
从当前整个医疗执业环境来看,医患关系不和谐、医疗纠纷不断出现已成为制约医疗机构正常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宁波市以市长令的形式在该省率先出台了《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并于去年3月正式施行,迈开了该省探索建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新模式的道路,形成了具有特色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第三方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经过近1年的实践,宁波市在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化解医患矛盾,改善医患关系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其经验和做法得到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和社会的高度肯定和好评。
此次会议上,在总结宁波模式主要特点和作法的基础上,认为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应坚持一条原则,即在处理医疗纠纷中遵循“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建立二个核心机制,即建立保险理赔机制和人民调解机制,通过第三方介入的形式,增加医疗纠纷处置的公平性、专业性和规范性,赢得医患双方对处理结果的认可。同时要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加强医院质量管理、正确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和合理规范统一理赔标准等方面的职责义务,规定相应的处理程序,建立具体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
据浙江省卫生厅副厅长马伟杭介绍,此前,省卫生部门已经会同司法、省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召开了现场会在全省推广宁波的经验。2009年,将开展立法调研争取以颁发省长令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引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机制。通过非行政、非诉讼的解决方式调解医疗纠纷,建立起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新机制。
来源:浙江在线
中国医疗纠纷网http://www.chinaylj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