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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口腔医院治疗失误引发医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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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江网讯 记者付婷、实习生曾锐冲报道: “因右下后牙牙龈不适数年,在医生的建议下,给右下第7颗牙做了根管治疗,安装牙套后,不料却引发一系列并发症,后经检查,竟然发现牙根管治疗时器械侧穿出牙根造成穿孔。”昨日,贵溪市患者周女士来到本网投诉位于南昌市福州路的江西省口腔医院。

    投诉:医生误诊致牙根侧穿孔

  据周女士介绍,因右下后牙牙龈不适数年,2006年10月31日她前往江西省口腔医院就医,主治医生胡楠初步诊断周女士的口腔右下第7颗牙为尖周炎,并表示牙齿需要做根管治疗。

  2006年11月17日,胡医生在为周女士做完第6次治疗后,告知根管治疗业已结束,可做牙套。“当时我认为不能做牙套,胡医生就让我观察一段时间。在观察5个多月后,胡医生坚持说可以做牙套,于是我就做了临时牙套使用,之后就出现了一系列并发症,脸部、胸部隐隐作痛”,周女士如是说。

  于是周女士找到相关专业医生咨询,医生告诉她牙根出现侧穿孔。周女士立即来到省口腔医院医务科,医务科科长李群在看了周女士于2006年11月10日在治疗期间拍的一张X光片表示,发现牙根确实出现侧穿孔。
    周女士的门诊病例
  2007年6月20日,周女士重新返回口腔医院做治疗,却被告知牙齿要做半切,当时遭到了周女士的反对。半个月后,周女士又回到口腔医院重新挂号,会诊专家杨医生认为,牙齿不能做半切手术,建议做修复治疗,但让人遗憾的是,修复治疗后并发症并仍然没得到改善。

  此后,周女士成了口腔医院的常客。她告诉记者,对于出现的医疗事故,只想为自己讨个说法,但相关责任人却互相“踢皮球”。无奈之下,周女士找到了省口腔医院朱洪水院长,朱院长只扔下一句话:“具体问题你找医务科去谈”。今年2月12日,院方表示可为周女士做修复和种植手术,由于周女士需要移居广州,不能在南昌做种植手术,面对医院遥遥无期的修复承诺,周女士提出了2万的经济赔偿要求,而院方只答应赔偿5000元,时至今日,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周女士的牙根被侧穿孔
  回应:承认失误,但不接受2万元的经济赔偿。

  3月5日,记者陪同周女士来到江西省口腔医院,医务科李群科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告诉记者,医生在为周女士做根管治疗过程中确实存在着一些医疗失误,但周女士所说的一系列并发症则没有证据,不能认同。当初医院与周女士已经协商好同意给她右下三颗牙齿做免费种植治疗。周女士的解释是,做种植前医院要求她签一份协议,协议上存在着诸多“不平等”条约,她也没有时间在南昌继续做种植了,所以她才提出要2万的经济赔偿,而且要求的赔偿金额是有根据的,周女士说,由于右下第六颗牙原本缺失,需用第五、第七颗牙作支撑点来修复第六颗牙。若将第七颗牙拔除,就失去了后面唯一的支撑点,种植牙是不能作为支撑点的。如果要将缺失的第六、第七颗牙修复牢固,就要种三颗种植钉,再做牙冠。而种一颗钉按口腔医院的收费标准,都要六七千元,这还不包括修复治疗,折合2万元并不过分。对此,李科长表示,根据医院的赔偿标准,只能给周女士赔偿5000元,如果不同意,可以上诉到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直至记者离开时,双方对于赔偿金额未达成一致,李科长最后表示会向上级反映情况,进一步协商。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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