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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失诊疗时机致瘫 学子索赔260万

发布时间:2009-04-29 06:29:00

    高考时发病辗转求医,接到大学通知书时已是身体瘫痪。陈子军认为,为自己医治的市第三医院、广西医科大一附院及自治区人民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将三家医院告上法庭。历经8年时间的一审二审后,这起备受关注的医疗纠纷官司案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陈子军一家提出了260万元的巨额赔偿。

    法院当天并没有判决,将择日宣判。据了解,这是广西有史以来索赔数额最高的医疗诉讼。

    事件回放 高考时辗转求医考上大学已瘫痪

    昨日上午,记者在广西区高级人民法院再次见到陈子军。他穿着一件崭新的淡蓝紫色衬衣,坐着轮椅,一脸平静。陪在他身边的,是母亲黄明英、妻子潘女士和专程从北京中国政法大学赶到的卓小勤代理律师。

    2000年7月7日,18岁的南宁市第八中学学生陈子军参加完第一天高考后,感到腰背疼痛难忍,并伴有低热。第二天考完物理后,陈子军出现了短暂的昏厥。下午考完试后,陈父将其带到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医生开了治疗腰痛的药。陈子军吃药后,反而疼痛加剧。9日,陈子军考完最后一门课时腰痛难忍。下午,陈父带着他再次到市第三医院就诊,被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发热症”。以后的4天,陈子军继续在该院就诊,但病情未见好转。

    7月12日,陈父带着儿子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诊治,被诊断为腰三横突综合征。陈父提出做核磁共振检查以确认脊髓是否病变,但被医生拒绝。回家途中,陈子军感到左脚发麻,随后辗转回到市第三医院住院,医生的再次诊断与医科大一附院相同。做了打封闭针的治疗后,陈子军的病情仍没好转,双下肢完全麻木乏力。

    7月17日,陈子军转到自治区人民医院治疗。该院做了核磁共振检查后,发现其胸5至8硬膜脓肿并截瘫。马上做手术7月21日下午做手术时,陈子军已是下身瘫痪,大小便失禁。

    8年诉讼 4份医疗鉴定两个不同结论

    高考放榜时,陈子军的分数超出了报考的广西大学电力学本科线40分。虽然被广西大学录取了,他却因病不得不休学。学校为其保留了2年的学籍,最后特批为函授生。

    陈子军认为,当时为他医治的市第三医院、广西医科大一附院、自治区人民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001年11月15日,陈家一纸诉状将3家医院告上了南宁市原永新区人民法院,索赔338.42万元。

    庭审中,3家医院均辩称没有过错。市第三医院及南宁市、广西区两级医疗鉴定机构的三份鉴定认为,此事不属于医疗事故。陈子军认为鉴定不符合法律程序,申请重新鉴定。

    南宁市原永新区人民法院采纳了原告的意见,委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此案。2003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下发鉴定书,作出以下结论:①被鉴定人陈子军因患亚急性硬膜外脓压迫脊髓出现双下肢截瘫,其自身疾病是目前状况的基础;②市第三医院门诊及住院中存在的医疗疏忽,致使被鉴定人失去早期诊断与治疗的最佳时机;③广西医科大一附院门诊存在的医疗疏忽,致使被鉴定人失去早期诊断的机会。同时被鉴定人仅在此就诊一次,失去进一步确诊的机会;④自治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中心存在的医疗缺陷,对被鉴定人现有结果具有轻度影响作用。

    就在人们以为陈子军稳操胜券时,陈子军撤诉了。原来,2003年10月,陈子军到北京朝阳医院进行细胞移植术,因手术发生费用很大,期间原永新区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经专家建议,陈子军以到京手术治疗费用还在发生为由撤诉。

    再燃希望 最高法院派人到南宁调解

    2004年,陈子军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三家医院向陈家赔偿70余万元。一审判决后,陈家及三家医院分别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区高院于2006年做出二审判决,判定陈子军起诉3家医院构成违约行为的理由不成立,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2008年8月22日,陈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9月16日便收到了受理函。陈子军说:“北京那边打电话告诉我,他们觉得这个案件我们这边说得‘在理’(有道理)。‘在理’这两个字,让我的信心一下全回来了。”

    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亲自派人到南宁调解,陈家提出了88万—90万元的赔偿底数。陈母称,医院方面只肯赔付30万—40万元的赔偿。两方谈崩,陈家再次上诉。

    最高法的鉴定可否作为双方当事人责任的依据?双方在本案医疗服务合同中是否违约?陈子军如有损失,赔偿金额是多少?在昨日的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对这三个争议焦点再次进行了辩论,但没有提交新的证据。

    法院审理后对当事双方进行了调解,陈子军、自治区人民医院、市第三医院均表示愿意调解,但医科大一附院不愿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

    ■背后故事

    相信法律 一家人挺过漫漫诉讼路

    陈子军的父亲下岗后只得打零工补贴家用,昨日开庭时正在守仓库不能赶来。家里只有当小学老师的陈母黄明英有固定收入,潘女士做着一份月收入只有700元的临时工。陈子军没能上大学,一直没有固定工作。虽然申请到了法律援助,但花在诉讼方面的开销一直没停。

    “医药费花了20万。”黄明英抹着眼泪说,“做一次康复按摩得花40多元,只能暂时停下来了,实在承担不起啊!”

    陈子军出事后,高中同学和班主任一直陪在他身边,给他买书本、讲道理,才让陈子军从绝望中走出来。一位素不相识的赵伯伯,一直关心陈子军。逢年过节都来探望,每次开庭都必到旁听,给予陈家很大的支持……黄明英说,最大的宽慰是老天给了她一个好媳妇。潘女士和陈子军从相恋到结婚仅两个月。“子军是个很有抱负,很有才华的年轻人,他们全家都是好人,我只希望能从行动和心理上帮帮他们……”潘女士说,虽然家人到现在都还没认可这桩婚姻,但她从不后悔。

    “因为相信法律的公正以及有这么多人的支持,这8年我们才挺了过来。”黄明英满含希望地说,“如果这回败诉了,我会继续起诉。”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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