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剖腹产感染脑炎医院补偿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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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一女子在卫生院做完剖腹产后,很快出现头痛、呕吐现象,后送到市人民医院急救,竟然发现是感染了化脓性急性脑炎。昨日,该市新桥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医疗纠纷,由卫生院一次性补偿患者王丽2万元。
3月8日,王丽在新桥卫生院进行剖腹产,产后2小时左右出现头痛、呕吐现象,卫生院无法确诊,遂送至靖江市人民医院急救,经查确诊为化脓性急性脑炎。4月底,王丽经治疗痊愈,但她及家属认为急性脑炎是由卫生院麻醉用药不当所引发的,要求卫生院赔偿近20万元。而新桥卫生院则认为剖腹产前后均给王丽做了全面检查,且各项指标正常,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了争执,并有愈闹愈烈之势。
新桥司法所和派出所迅速召集双方进行协调,调解人员数十次组织双方协商,根据事实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卫生院虽不存在过错,但考虑到王丽及丈夫均是残疾人,家境相当困难,自愿一次性补偿她各项费用2万元,王丽及家属亦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无理肇事,否则,后果由肇事方自负。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