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拒签字孕妇死亡案终有结果:医院无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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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两年前轰动一时的“家属拒签字孕妇死亡”案昨天有了司法鉴定结果。中天司法鉴定中心认为,北京朝阳医院(京西院区)对患者李丽云的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患者的死亡无明确因果关系。
司法鉴定意见
诊疗过程中存在不足
中天司法鉴定中心根据现有尸检报告材料、医患双方陈述,结合专家意见,经讨论认为,患者李丽云属于死亡率极高的危重病人。
在当时的情况下,医院将其收住妇产科无原则性错误。另外,收住产科后,医院拟在合适的时机采取终止妊娠的决定无不当。在治疗期间,医院临床决策不存在违反医疗原则的情况。
中心同时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不足,如动脉血气分析不够及时、气管插管、上呼吸机措施相对较晚。但患者李丽云的死亡主要与其病情危重、病情进展快、综合情况复杂有关。北京朝阳医院对患者诊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其死亡无明确因果关系。
家属表示不满
鉴定中心由法院指定
昨天,死者李丽云的母亲李晓娥手机一直关机,代理律师王良斌表示接到法院通知后,李丽云父母到法院拿到了司法鉴定报告。当时法官让他们回家好好读一读该鉴定报告,并给了他们7天时间,何时开庭还要等待通知。
据了解,李丽云的母亲李晓娥和父亲李旭光看到该司法鉴定报告后非常不满。这一司法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判决,李丽云的父母情绪一度失控。
代理律师王良斌表示,目前他还在“认真拜读”这份司法鉴定报告,但李丽云的父母有权申请重新做司法鉴定。
今年4月28日,李丽云的父母李晓娥和李旭光去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参加朝阳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听证会时,他们就表示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并不是他们选定的司法鉴定中心,是由法院指定的,他们对该司法鉴定中心心存疑虑。
新闻链接
家属拒签字 孕妇死亡
2007年11月21日,22岁的李丽云在丈夫肖志军的陪同下来到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就诊,产科医生向肖志军交代其妻病情危重,随时危及母胎生命,应马上实施剖腹产。肖志军拒绝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在医生反复说明、劝解下,肖志军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写下:“拒绝剖腹产生孩子,后果自负。肖志军”。就在医生与肖志军僵持的四个小时里,18点30分,胎儿死亡,19点30分,孕妇李丽云死亡。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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