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拒签字致孕妇死亡案开庭 双方均愿接受调解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李丽云母亲李小娥接受采访。曾引起社会关注的“丈夫拒签致孕妇死亡案”,事隔一年半后于17日在朝阳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死者李丽云的父母向朝阳医院索赔121万余元。庭审中,司法鉴定意见书成为双方辩论的焦点,家属称其内容有缺陷。朝阳医院表示,愿在无责情况下从人道主义出发,给李丽云家人10万元,但此举未得到原告的回应。(记者 韩萌 摄)
7月17日,备受关注的“丈夫拒绝手术签字致孕妇死亡”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审理。原告李丽云的父母撤销了对李丽云的“丈夫”肖志军的起诉,请求判令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赔偿121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抚慰金44万元及所谓的“精神损失扩大费”70万元。
庭审集中在两个焦点,一是医疗过错鉴定是否公正。
2008年初起诉时,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过错鉴定机构的确定没有达成一致,经法院随机摇号,最终确定由北京中天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北京中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为:患者李丽云最终死亡与其病情危重、复杂、疑难等综合因素密切相关,而医患双方在临床决策上存在较大差异等因素也对临床诊疗过程及最终结果产生一定影响。结论是:朝阳医院存在的不足与患者李丽云的最终死亡无明确因果关系。
对于这一鉴定结论,原告方提出质疑。李丽云母亲委托的代理律师认为,司法鉴定意见书不客观、不全面、不正确。“当时听证时两个鉴定人均为医生,我认为应当由法医进行鉴定而不应当由医院的医生进行鉴定,鉴定人都是医务人员,应当回避。”
“被告伪造了病例检查时间,把下午4点后做的检查写成下午4点前完成检查,而且心电图有明显涂改痕迹。鉴定中心却把这些作为鉴定依据,如何确保鉴定的公正?”代理律师辩驳。
李母委托的另一位代理人是一位医生,更加具体地指出鉴定书中的错误:“鉴定书写到李丽云入住朝阳医院,实质是入呼吸科门诊后转住,说明病人是去看感冒的,而医院却将患者送入产科病房,这是有问题的。”
医院认为,鉴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对鉴定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异议,对鉴定结论无异议。
庭审第二个焦点是: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
来源:新浪网
中国医疗纠纷网http://www.chinayhj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