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老妪输液身亡 调解获赔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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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老母亲连日头痛,张继宝便陪同72岁的母亲到卫生院看病,没想到母亲在输液时意外死亡,家人悲痛不已。11月18日,罗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张继宝与四个姐妹和罗江县某卫生院达成协议,罗江县某卫生院赔偿张继宝及四个姐妹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3万余元。
今年8月20日上午7时许,家住罗江县鄢家镇某村的王惠枝因近几日来感到头痛伴恶心,便让其子张继宝陪着到卫生院看病。医生听完王惠枝的陈述,提出两条诊断建议:疑为颅内病变,必要时做头颅CT检查;或为上呼吸道感染(感冒)。之后给予抗感染治疗。张继宝按医嘱给母亲买了针药及液体,在卫生院给母亲王惠枝输液。输液过程中,王惠枝出现呼吸急促等症状,张继宝叫来医生查看,医生过了半个多小时来看后说正常,没有做任何处理。医生走后10分钟,王惠枝死亡。
张继宝认为,医生在给母亲治疗的过程中存在过错,首先是在没有确诊母亲病情的情况下盲目处方;其次是在自己看到母亲呼吸急促的情况下叫医生,过了半个多小时医生才来,工作作风怠慢。是卫生院的不负责任导致母亲的意外死亡,卫生院应对其母亲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
卫生院认为,在现阶段,虽说医学水平相对发达,但还是有些疾病无法发现、了解并控制、治愈的。王惠枝意外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其本身患有疾病,所以该院同意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医患双方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来源: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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