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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膜透析标准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2-10-21 21:26:00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荐使用《腹膜透析标准操作规程》的函 

卫办医政函〔2011〕4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提高我国腹膜透析水平,进一步规范腹膜透析治疗行为,保障终末期肾病患者得到安全、有效的腹膜透析治疗,我部委托中华医学会肾脏病学会组织制定了《腹膜透析标准操作规程》。现公布于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栏目下,供医疗机构在开展腹膜透析工作中参考使用。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   邓一鸣、胡瑞荣、焦雅辉
  电  话:010-68792840、68792097
  传  真:010-68792513
  E-mail:
mohyzsylc@163.com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件:腹膜透析标准操作规程.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