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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中医院赔偿38万元:外科医生治内科病致人死亡

发布时间:2012-07-17 03:32:00

    五、对于呼吸衰竭,医方治疗措施失当

    (一)医方未及时保持患者呼吸道通畅
    “社区获得性肺炎的治疗原则:6.支持治疗  必须保持呼吸道通畅” (上述《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学分册》,第37页)。 “呼吸衰竭的治疗方案及原则:1.保持气道通畅,,必要时建立人工气道”(上述《临床诊疗指南•急诊医学分册》,第179、180页)。“对任何类型的呼吸衰竭,保持呼吸道通畅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治疗措施。保持气道通畅的方法主要有:①若患者昏迷应使其处于仰卧位,头后仰,托起下颌并将口打开;②清除气道内分泌物及异物;③若以上方法不能奏效,必要时应建立人工气道”((陆再英、钟南山主编《内科学》第7版,人民卫生出版社,第146页)。
    本案中,正是由于医方在患者2011年1月5日出现呼吸衰竭的相关症状时,未及时诊断呼吸衰竭,也就未及时采取相关治疗措施,包括使患者保持呼吸道通畅,在患者不能平躺时及时建立人工气道。
    (二)医方未及时改善患者通气
     “呼吸衰竭的治疗方案及原则:… 3.改善通气    主要为解痉平喘、祛除痰液、控制感染、应用呼吸兴奋剂和机械通气”(上述《临床诊疗指南•急诊医学分册》,第179、180页)。 “呼吸衰竭的治疗原则:…4.增加肺泡通气量,改善二氧化碳潴留   …机械通气治呼吸衰竭疗效肯定,不仅能增加有效肺泡通气量,亦有改善氧合功能”(上述《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学分册》,第90、91页)。
    本案中,医方未采取治疗呼吸衰竭的相关治疗措施,在未建立人工气道情形下也未采取改善通气的措施。医方仅草草的继续予拍背,氧气吸入等治疗。医方未能有效遏制患者病情的发展。如果医方足够重视患者出现的呼吸困难,并予正确的治疗措施,患者根本不可能死亡。

    六、医方脓液引流不当
    “吸痰术的适应症:用于危重、老年、昏迷等病人因咳嗽无力,不能将痰咳出,导致呼吸困难、发绀甚至窒息者”(中华医学会编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急诊医学分册》,人民军医出版社,第16页)。
    痰黏稠不易咳出者可采取体位引流排痰,用祛痰药或雾化吸入生理盐水、祛痰药或支气管舒张剂,经纤维支气管镜冲洗及吸引也是引流的有效方法。但于2011年1月5日20:00,在患者呼吸不畅,不能平躺,平躺后呼吸困难;患者也不能雾化吸入,吸入时咳嗽加重气喘气促(2011年1月5日病程记录)的情况下应当行其它引流脓液的方法,包括纤维支气管镜冲洗及吸引,或吸痰术,但医方未采取有效措施,放任患者病情发展。医方对于痰液引流不力,存在重大过错,导致患者最终因呼吸道痰液阻塞窒息而死亡。

    七、 医方的抢救措施明显失当,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一)医方吸痰不力
    本案中,在患者出现重度呼吸衰竭,医方予抢救时虽然对患者进行了数次吸痰,但是吸痰明显不力,医方并未吸出过多痰液。而尸检结果也明确显示患者死于呼吸道痰液阻塞窒息。如果医方能有效吸出痰液,患者就不会死亡。
    (二)未纠正酸碱失衡和电解质紊乱
    “呼吸衰竭的治疗方案及原则:……(6)并发症处理    纠正酸碱失衡和离子紊乱,积极防治多器官功能不全。”(上述《临床诊疗指南•急诊医学分册》,第179、180页)。“呼吸衰竭的治疗原则:…5.纠正酸碱平衡失调和电解质紊乱    呼吸性酸中毒应通过增加通气量来纠正,如急性呼吸衰歇或慢性呼吸衰竭急性加重产生严重酸中毒,PH<7.25或发生低血压,或合并代谢性酸中毒,应适当补充碳酸氢钾。” (上述《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学分册》,第90、91页)。
    本案中,医方在抢救过程中未采取任何措施来纠正酸碱失衡和离子紊乱,未积极防治多器官功能不全。
    此外,抢救记录的书写也不规范,没有书写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的名单。
    八、医方的过错与患者的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如果医方在患者明确诊断为吸入性肺炎的基础上收入内科治疗,而非留于外科病房,如果医方在自身不具备执业资质和诊疗水平的情况下,及时转科或及时请内科会诊,患者就会得到更及时、有效、专业性治疗,患者的生命也就完全可以得到挽救。因此,医方的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应承担全部责任。